东汉年代进县城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,进城时需要提供当地签的户籍牌或者朝廷签的
的命令。
好像应该延续以前对于完美的执着。
剥皮的死狗还没死透,不时的会抽动几下,溅起一片鲜ຒ血。场面很血腥,恐怖。几个村民惊
只是茫然无助的呆立在林间。
家的归属感。
站在窗口,深深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。公孙羽落脸上洋溢着满意的笑容,他现自己喜欢这
里,眼前的场景让他又再次有了家乡的感觉。
又再次看了看那本安然木桌的小本子,那是一本用宣纸装订成的本子,可能经常翻动本子的
周边有些起边泛黄。
这是一本日记,里面记录了自己近两年的事情。从斑驳的日记中,他知道自己之所以会苏醒,
是因为一个爱情的陷阱。
“今天她终于看了我一眼,今天她终于同我说了第一句,今天我为ฦ她写了第一诗,今天她
夕阳下她欢快的笑了,真是美丽的画面。今天她第一次要请我去郊游,兴奋无眠。今天??????”
“今天她邀请我一同去大越岭剿匪,我答应了。她是一个心怀天下的人,我会一直在她身边
支持她,保护她,不离不弃。”这是日记的最后一段。
不离不弃,非常讽刺不是嘛ใ?公孙羽落觉得自己以前就是一个ฐ傻瓜,被人耍的团团转的傻瓜。
傻到最后连自己的性命都傻没了。眉间一片阴沉之色,他很不想给自己去报仇,可是被人耍
了两年,总得去要些利ำ息不是嘛ใ?
窗前的日度盘,随着太阳的升起轻轻的挪过了一格,辰时正点,国学府的上学时到了。
对着铜镜他很无奈的看着自己้身上绑成麻花的白色绷带,有心想要偷懒不去上学,可转念间
他想到了木桌上随风舞动的日记本,他沉默了。
沉默没持续多久,他就在衣柜前满脸堆起了黑线,衣柜中满满的挂着清一色的白色绸衣。自
己以前还真不是一般的低调,天天穿上等丝绸住在贫民街,真当整条街的人都没见过上等丝
绸啊~!
反正绸衣式样都一样,随手拿了一件出来。在打磨雪亮的半人梳妆铜镜前,他忍着肋骨的不
适迅将自己打理成了一个翩翩公子。
白衣袭身后,遮盖了绷带缠绕的病态身躯,铜镜中ณ他的样貌形象并不出色,可全部搭配在一
起反而多了一种说不清,道不明的味道。
彭~!一甩手龙骨折扇潇洒的展开,骨扇轻摇他点了点头,很满意这身纨绔装ณ扮。
“羽落。”一个爽朗的男声在竹楼外呼喊。
伤筋动骨一百天,公孙羽落如今的骨伤没有半年时间估计很难痊愈,走的有些缓慢,用了半
响才来到竹楼外。
竹楼外站着一个少年。穿着普青色的瓦当纹帆布衫,虽然个子有些矮但却很匀称,不过少年
的眼睛非常小,略微破坏了他的阳光形象,可是当他笑起来时眯成一条缝的眼睛却又为他的
形象额外加了不少分。气质的变幻不定,让人对他印象特别深刻๑。
“羽落,你真在家。”少年惊喜的跑到公孙羽落的身边,激动的抓住他的肩膀不停摇拽。
公孙羽落皱了皱眉头,全身伤口都被少年摇的开始隐隐作痛。可他忍住了将少年推开的冲动,
因为ฦ他从少年眼中看到了关切,友谊。
“顾晨光?”想了想日记里的内容,不确定的喊了一声。
“嗯~!放心,你和袁美女去剿匪,这事在府学已经不是什么大秘密了。只是我有一点想不
明白为什么袁美女会比你早回城五天。”顾晨光面含笑意的问说。要知道现在府学的小道消
息都传疯了,公孙羽落在剿匪途中意图对袁芳行不轨之事,然后被袁芳的侍卫给暴打了一顿ู,
扔下了山坡。
听出了顾晨光话中ณ的另有所指,有些疑ທ惑的望了顾晨光一眼,根据日记里的记述顾晨光可不
是一个八卦的人。
“我都忘记了。”终于还是忍不住,将顾晨光放在他肩膀的手给拿开了。
“不是吧~!你今生最大的夙愿不就是同她终老嘛?”顾晨光终于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,公
孙羽落的淡漠,平静,很不正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