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明天穿我的衣服。”
又起身把秦书好翻了个身子,压着他瘦削的脊背啃咬。
秦书好拿自己收拾来的衣架撑上自己不多的衣服。
只挂了一整套的高中校服,孤零零的呆在里面。
原本开在南环路边并没有多少人过来吃饭,现在凤凰区工业园发展起来,小饭馆络绎不绝。
“我等你安好灯一起吃吧,好不好?”
白手起家的纪承,混到现在已经没有什么เ能够另他的心湖乍起波澜。
从龙湾走到二中,秦书好顺ิ着小路走了二十多分钟็,感觉后背都发热发汗了。
看着自己手腕被抓红的秦书好呆呆回头只看他一眼,慢吞吞报了自己的家门。
越野穿过湖南路驶向大学城,二十分钟不到便停在了秦下。
一眼万年,七年过去了,再见面还是红了脸。
远比上高中时就早熟的少年要吸引人的目光。
秦书好不知道纪承什么时候有了这种习惯。
跟人不打声招呼就挂断电话,以前上学的时候他可不是这么เ没有礼ึ貌。
他估计纪承今天不会早回来了,看着自己热好的饭菜,只觉得舌根处和味蕾发苦。
秦书好收拾了厨房去卧室睡觉,等喝酒的纪承回来。
纪承,他,他应该只是去喝酒吧。
喝个酒不是很正常嘛,秦书好自我安慰着。
他开着天花板的吊灯躺在一侧,枕边的手机电量从百分之四十掉到百分之十,时间显示晚上九点半。
终于,家门被打开了。
秦书好听见有人喊他,连忙起身穿着拖鞋往外走。
架着纪承进来的人秦书好认识,是他们高中隔壁班的同学,更是纪承的发小,方仲。
方仲是个ฐ名副其实的纨绔子弟,现在面色发红的架着比他高一点的纪承走进他们家。
一身流里流气的衣服,领口打开,露出里面小指粗的银链子,怎么เ看怎么像个栓狗绳。
不过秦书好习惯了。
方仲在他们那时候就已经显示出这种暴发户又浪荡的鬼畜模样,他淡定的去扶方仲身边的纪承。
一凑近两个人身边就能闻到เ浓浓的酒味,秦书好微微皱着眉,“我来吧。”
被分担走重量的方仲眼神飘忽的朝秦书好笑了笑。
“老纪今天跟我喝了个酒,三零儿你别介意啊,改天再一块儿吃饭,我、我走了。”
方仲走路摇摇晃晃的,说话倒是利索。
喊着秦书好高中ณ时的外号自然的不能再自然。
好像秦书好和他们这两个ฐ兄弟一天也没分开过。
秦书好扶着一身酒气又沉默不语的纪承让方仲留下。
现在再出去,他一个ฐ醉汉万一出点事怎么办?
已经走到เ门口的富二代朝他摆摆手。